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惠芳)

为纵深推进“冬季行动”,严厉打击冬季夜间突出交通违法行为,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出行安全,12月29日晚,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精准施策、主动出击,在塘渡口镇重点路段布设2处检查点,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,对酒驾醉驾、故意遮挡号牌、货车超载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“零容忍”,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。
行动中,交警一中队结合冬季夜间出行规律及酒驾醉驾高发特点,将餐饮场所周边、医院路段列为整治核心区域,采取“定点检查+流动巡查”相结合的勤务模式,对过往车辆逐一细致排查。执勤民辅警全程规范执法,使用执法记录仪同步记录查处过程,确保每起违法案件证据确凿、处置依法依规。
20时15分许,在塘渡口镇老妇幼保健院路口,一辆号牌为湘 E8***E的机动车进入交警视线,其牌照被一张白色纸巾遮挡,导致号牌关键数字和字母无法清晰辨认。经询问,驾驶人刘某承认,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,心存侥幸用纸巾遮挡了号牌。
20时20分许,新人民医院检查点,驾驶人唐某雄驾车接受检查时神色慌张、言辞闪躲,面对吹气式酒精检测反复推脱,辩称“就喝了两口,不算酒驾”。经交警耐心宣讲法律规定和违法危害,唐某雄最终配合检测,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 87mg/100ml,超过 80mg/100ml 的醉驾认定标准,涉嫌危险驾驶罪。
仅十分钟后,20时30分许,驾驶人唐某龙驾车途经该检查点,面对询问不以为意地表示“晚饭就喝了一杯米酒,自己家酿的没多少度数,没事的”。但酒精检测仪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8mg/100ml,同样涉嫌醉驾。令人警醒的是,唐某龙曾于2020年10月在下花桥因酒驾被查处,此次属于再次触碰法律红线。
此次夜查成效显著,共查获酒驾5起(含二次酒驾 1 起、疑似醉驾3起)、故意遮挡号牌1起、货车超载1起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起,以严管严控态势有力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人员。
邵阳县交警再次提醒:血液酒精含量达80mg/100ml以上即构成醉驾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。冬季夜间气温低、能见度差,酒后驾驶会严重削弱判断力与操控力,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。下一步,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化“冬季行动”,常态化开展夜间整治,守护群众冬季出行平安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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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